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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服务

海城市图书馆志愿者管理办法


海城市数字化图书馆http://www.hctsg.com/发布时间:2013-11-06


1.报名后经考核录用,志愿者将获得志愿者服务手册。该手册作为志愿者服务内容、时间及在本馆志愿者服务队所获荣誉等信息记录,定期汇总。手册由志愿者妥善保管,并作为进馆服务凭证。如发现恶意损坏或转借他人使用,本馆志愿者管理委员会将取消该志愿者的服务资格。

2.志愿者服务期一般为半年,半年内总工作时间不得低于30小时。服务期满愿意继续提供服务,经批准服务期可顺延。

3.每年对志愿者评定一次,根据志愿者服务手册记录对志愿者服务情况进行考核。对在服务活动中积极主动、服务效果显著的,授予“优秀志愿者”称号,并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4.对于连续两次以上无故不参加志愿者服务的,视为自动退出,今后加入本志愿者服务队,需另外提出申请。

5.对于志愿者在志愿服务过程中造成服务对象损害,由志愿者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6.对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馆志愿者服务守则的行为,或在志愿者服务活动中不认真、不负责、不称职的,经管委会讨论通过,可终止其服务资格;对利用志愿者组织或志愿者的名义、标志进行非法活动的,应依法由其本人承担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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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信息
2013年度志愿者服务活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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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城市图书馆社会志愿者服务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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