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2
  • 3
  • 4

志愿者服务

海城市图书馆志愿者管理条例


海城市数字化图书馆http://www.hctsg.com/发布时间:2013-11-06



第一章 总则

1、为加强读者和图书馆之间的沟通,构建和谐图书馆环境,更好地

为读者提供服务,图书馆面向社会招募志愿者。
2、为有序开展志愿者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使志愿者的管理更加规范化,特制定本管理条例。
3、图书馆志愿者在图书馆指导下开展工作,具体管理由本馆管理部门全面负责。

第二章 志愿者招募

1、以自愿为原则,图书馆面向全社会广大群众招募志愿者。

2、符合条件的志愿者填写志愿者申请表。
3、对志愿者的基本要求如下:热心公益活动,认真负责,愿意为广大读者服务;能够保证每次1个小时以上的工作时间,社团组织者和个人都需要与图书馆预约好每次参与志愿活动的人数和时间。

第三章 志愿者权利

1、参加本馆提供的与服务活动相关的培训。

2、获得从事志愿服务的必需条件和必要保障。

3、优先获得志愿者组织和其他志愿者提供的服务。

4、就志愿服务工作对本馆提出意见和建议。

5、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赋予的其它权利。

第四章 志愿者义务

1、履行志愿服务承诺,服从管理,按照本馆管理部门的安排积极参加服务活动。

2、不得以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3、自觉维护本馆志愿者的形象。

4、承担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章制度规定的其它义务。

第五章 志愿者活动组织

1、志愿者参与图书馆的各项志愿活动,包括以下内容:
协助图书馆管理员整理图书期刊和书架、阅览桌椅的清洁工作;维护图书馆文明借阅秩序;反馈读者意见和建议;其他志愿活动。
2、志愿者由图书馆负责安排工作内容,服从图书馆工作人员安排。
3、图书馆根据志愿者管理条例和评价机制,对志愿者的工作进行评估和调整。

第六章 申请加入与退出

1、本馆常年接受志愿者加入申请。

2、志愿者可根据本馆网站和其他媒体公布的服务需求信息,下载或向本馆索取申请表格,或者通过电子信箱递交加入申请表。

3、申请者经本馆批准确认,填写相关表格,即为本馆注册志愿者。

4、在履行志愿服务之前,本馆与志愿者签订志愿者服务协议书。

5、志愿者若遇特殊情况中止服务,须向本馆提出书面申请。

第七章 志愿者管理

1、本馆为注册志愿者提供管理和服务。

2、本馆建立注册志愿者人才信息库,实行分类管理、统一调配机制。

3、本馆志愿者参加服务活动,须佩戴志愿者统一标识。

4、本馆对在开展活动中提供良好服务、表现出色的志愿者,采取以下鼓励办法:

(1)将志愿者的表现和工作成绩反馈给其所在的学校、单位或社区,或在本馆自办刊物、网站进行宣传、推介;

(2)向海城市志愿者协会等组织推荐,参与有关奖项的评比;

(3)本馆作为公益性文化活动组织,可作为在校学生实习基地,并为志愿者作出实习鉴定;

(4)特别优秀的大学志愿者,经双向选择,报考本单位可享受优先录用的权利。




海城市图书馆


相关信息
2013年度志愿者服务活动计划
海城市图书馆面向社会招募志愿者通知
海城市图书馆志愿者管理办法
海城市图书馆社会志愿者服务守则
关于开展海城市文化志愿者服务工作的通知


版权所有:海城市数字化图书馆
办公室电话:网络举报电话:0412-3232915 地址:海城市兴海大街长江路11号南楼(繁荣路与长江路交叉口) 邮箱:hcstsg@163.com 技术支持:海城人网站
备案许可证号:辽ICP备13002796号-1 访问人数:487256人

辽公网安备 21038102000180号